【宋史岳飞传原文节选】岳飞,字鹏举,相州汤阴人。其母刺字“精忠报国”,以励其志。少负气节,有大志,学兵法,好读《左氏春秋》、《孙吴兵法》。宣和四年,从刘韐于河北,以战功补承信郎。
靖康二年,金人南侵,徽宗、钦宗北狩,高宗即位南京。时岳飞上书言事,乞复中原,还二帝,未被采纳。后随张所至太行山,转战河东,屡立战功,升为武经郎。
建炎三年,岳飞率军与金将粘罕战于黄河南岸,败之。又破李成于襄阳,收复六郡,授镇南军承宣使。绍兴元年,岳飞击溃杨么于洞庭湖,平定湖湘之乱,威名大振。
绍兴四年,岳飞奉诏北伐,连克蔡州、颍昌、陈州等地,直逼黄河。金人惧,欲议和。然秦桧主和,力排众议,终以“莫须有”之罪,诬岳飞谋反,赐死于大理寺狱。临刑前,岳飞仰天长叹:“天日昭昭!天日昭昭!”年三十九。
《宋史·岳飞传》原文节选总结
| 项目 | 内容 |
| 人物 | 岳飞(字鹏举) |
| 籍贯 | 相州汤阴(今河南安阳) |
| 生平事迹 | 少年立志,习兵法;从军抗金,屡立战功;北伐中原,收复失地;最终遭诬陷被害 |
| 主要战役 | 黄河南岸之战、襄阳之战、洞庭湖之战、北伐中原 |
| 结局 | 被秦桧以“莫须有”罪名杀害,年仅39岁 |
| 精神象征 | “精忠报国”、“文武双全”、“忠君爱国” |
| 历史评价 | 后世尊为民族英雄,南宋抗金名将,因政治斗争而死,千古冤案 |
《宋史·岳飞传》节选记载了岳飞一生的英勇事迹与悲壮结局。他自幼立志报国,精通兵法,战功赫赫,曾多次率军北伐,收复失地,成为南宋抗金的重要将领。然而,由于朝廷内部主和派的势力,尤其是奸相秦桧的构陷,岳飞最终被诬陷谋反,含冤而死。他的忠诚与勇敢被后人铭记,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之一。这一段历史也反映了南宋时期复杂的政局与忠奸斗争,是研究宋代历史的重要资料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