纵容孩子沉迷电子产品家长小心被罚

导读 立法院日前三读修正通过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》的部分条文,明定若家长容让孩童使用电子产品超过合理时间,可能被罚1万元至5万

立法院日前三读修正通过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》的部分条文,明定若家长容让孩童使用电子产品超过合理时间,可能被罚1万元至5万元台币。

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已成为小孩恩物,、的家长有见小儿女捧着这些电子产品玩足半天,吵闹买玩具的次数少了,而且小小年纪就好像懂得用电脑,可能乐见其成,以至电子产品又被称为「电子奶咀」。不过,儿科学会早前有报告建议,不应该让两岁以下幼儿接触小屏幕设备,家长应该将小孩每天的屏幕娱乐时间限制在1至2小时以内。

据中央社引述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科长吴慧君表示,日后会加强宣传使用电子产品的健康观念,她承认条例的执行有难度,何谓「合理时间」亦有争议。吴慧君认为,社会可以以卫福部国民健康署的建议为讨论基础,亦会同地方政府讨论如何执行。 卫福部国民健康署的建议是,2岁以下应该避免使用电子产品,2岁以上每次使用不宜超过30分钟。

据南华早报报导,会在接到举报后派员实地调查,证实犯例就会开罚单,不过有舆论质疑难以切实执行,家人之间举报的机会也不大。

另外,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一份研究显示,卧室内的电视机或其他小屏幕设备会影响儿童的睡眠质量。研究的对象是2000名年龄约10至13岁的儿童,发现在卧室内接触了小屏幕电子产品的,其睡眠时间相比没有接触的平均少21分钟,睡时间亦推迟大约37分钟。

有专家指出,利用电子产品去学习或社交是重要的,但懂得何时放下亦非常重要,家长应该在孩子睡前至少一小时,让他们放下手上的电子产品,且别放在孩子的卧室内,以免被通知讯号打扰睡眠。

立院三读 儿少不得超时用电子产品 (中央社) 新研究:小屏幕设备影响孩子睡眠质量 (希望之声) 儿童沉迷iPad 父母或被罚款 (南华早报) Smartphones In Kids’ Bedrooms Are Worse Than TV, Study Says (Yahoo)

Photo Credit: Intel Free Press CC By SA 2.0

核稿编辑:杨士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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