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新法上路:新化学物质进口须登记、审核

导读 新闻整理 林俞沛 劳动部表示,自2015年元旦起,业者製造或进口新化学物质需缴交安全评估报告,业者如未经核准就製造或输入,将可

新闻整理 / 林俞沛

劳动部表示,自2015年元旦起,业者製造或进口新化学物质需缴交安全评估报告,业者如未经核准就製造或输入,将可开罚20万至200万元,可按次处罚。

中央社报导,劳动部职安署表示此法推动背景係因民国96年间,两名光电化学品製造厂劳工,因工作时不慎被化学物质氢氧化四甲基铵溶液(TMAH)喷溅身体,送医抢救后仍回天乏术。

劳动部职安署表示,已完成化学物质清单草案,104年元旦起,不在清单上的「新化学物质」,业者都须按照职安法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,向中央主管机关缴交化学物质安全评估报告,经核准后才可製造或输入化学品。

劳动部指出,登记制度上路后,可掌握製造、输入新化学物质的厂商资讯,若发生化学物质掺入食品的食安问题,也可立即追蹤、控管源头。

鉅亨网报导,新化学物质核准登记制度与环保署《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》增列之新化学物质登录规定,同为源头管理制度,惟立法目的与保护对象不同,二机关将密切协调单一窗口及合作机制,避免厂商重複登录之困扰。

104年起 输入新化学物质须审核(中央社) 104年起 输入新化学物质须审核(联合新闻网) 劳动部发布化学物质清单 2015年起需登记(鉅亨网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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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Credit: Ed Uthman @Flickr CC BY SA 2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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