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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要约与承诺的区别 📝✨

发布时间:2025-05-09 18:55:38来源:

在合同法中,反要约和承诺是两个重要的概念,它们常常被混淆,但其实有着本质区别。首先,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后提出的新的要约。例如,当A向B提出购买一台电脑的条件时,如果B要求改为另一种配置或价格,这就构成了反要约而非承诺。反要约意味着原要约失效,需要原要约方再次确认。

相比之下,承诺则是完全接受要约的条件,表明愿意按照要约内容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。以同样的例子来说,如果B直接同意A提出的电脑购买条件,则构成承诺,双方合同即告成立。简单来说,反要约是“再谈”,而承诺是“成交”。掌握两者的区别,有助于我们在商业谈判和日常交易中更精准地表达意图,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。💼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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